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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店铺推广上新公告

    此次更新内容如下:

    1、升级店铺推广:

           设置了推广的店铺,店中所有域名进入米市域名列表,同时推广店铺也进入店铺列表,一次推广多形式展现。

           设置过店铺推广的用户还可以同时设置域名推广,域名上架的30分钟内可以单独修改域名的佣金比例,但域名佣金只能高于店铺佣金,而米市域名列表只显示域名推广链接。

           结算佣金时根据推广链接判断,如是域名链接推广成功则结算域名佣金;如果是店铺链接推广成功,则结算店铺佣金。

     

    2、红米榜:米市中最受关注的域名排行榜,取米市中点击量最高的前十个域名展示。

     

    更多内容请参考:《域名推广》《店铺推广》

     

    感谢您一如既往的支持与关注,谢谢。

    如有其它疑问,请联系我司客服,企业QQ/电话:400-0044-400。 


  • 拍卖会推广攻略

    途径一:从拍卖会推广

     

    访问拍卖会专题页,点击想要推广的域名进入域名详情页。如上图。

    点击“我要分销”可复制推广地址,之后就可以任意粘贴到心仪的网站平台去分享该域名,如有买家通过米客(即推广者)复制出的推广链接购买到域名,米客就可以获得佣金。

    “我要分销”下方有4个快捷分享按钮,分别可打开微博、QQ空间、腾讯微博和微信,一键分享,快捷方便。

     

    途径二:从域名联盟——米市推广

     

        进入域名联盟(www.ename.com.cn)——我是米客——米市,页面如上图;

    米市中,带有图标的域名即为拍卖会域名,米客(即推广者)可以在搜索条件中勾选“拍卖会”,筛选出所有拍卖会的域名;

    点击“去推广”可以打开设置推广页面,米客也可以选择批量推广,一次可以推广最多10个域名,推量推广可以提高域名售出的几率。设置推广页面如下图:

     

    第一步:选择推广渠道;

    第二步:选择具体的平台名称(在推广渠道管理中添加,点“新增”可以跳转过去)

    第三步:选择推广样式(其他平台没有样式)

    “下一步即可生成推广代码,自有网站和其他平台需要复制代码后手动去添加;展示页可以选择自动推送到某个展示页模板,使用该模板的域名都将自动添加或者替换推广位。

     

     

     

    返利小技巧

    拍卖会的佣金设定为0.5%,即参与拍卖会的域名的推广佣金全部为0.5%

    假设用户小二准备购买一个拍卖会域名,价格为10000元。那么正常的流程是直接点击购买,但是这样是没有返利的。要获得返利需要增加一步操作,在购买之前,小二先点击“我要分销”,生成推广地址,将推广地址复制到浏览器地址栏,通过推广链接重新打开购买页面,此时就可以直接点击购买域名了。

    这时候,小二的身份既是推广者也是买家,他所推广的域名成功售出,佣金即为小二所得,佣金为10000*0.5%=50元,佣金在域名联盟—财务中心可查看明细,在拍卖会结束之后,佣金即可结算至域名联盟账户,这时小二就可以将佣金提现到管理平台使用(佣金为可提现)。

     

    温馨提示:参与域名联盟的所有域名和店铺都有佣金+返利。


  • 域名联盟推广服务协议

    域名联盟推广服务协议

    1. 首部及导言
          尊敬的用户您好,欢迎您使用域名联盟的服务!
          为更好地向域名联盟用户提供服务,亦为规范域名联盟用户的行为,您应当阅读并遵守《域名联盟推广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协议是您与域名联盟之间关于用户使用域名联盟相关服务所订立的协议;“域名联盟”是指厦门易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服务可能存在的运营关联公司;“用户”是指使用域名联盟相关服务的使用人,在本协议中更多地称为“您”。

          在接受本协议前,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关于本协议,提示您特别关注限制、免责条款,域名联盟对您违规、违约行为的认定处理条款以及管辖法院的条款等。如您对本协议条款有疑问的,请向域名联盟咨询;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无法准确理解域名联盟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同意本协议或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否则,表示您已接受了以下所述的条款和条件,同意接受本协议约束。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未获得域名联盟对您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2. 协议的订立、生效和适用范围
    2.1 用户通过在域名联盟平台确认本协议或以其他方式确认本协议,包括不限于未点击确认本协议而使用了任一域名联盟服务的,均表示用户与域名联盟已就本协议达成一致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

    2.2 本协议自用户确认本协议之时即刻生效。如用户未点击确认本协议,但事实上已经在使用域名联盟服务,或履行本协议,则本协议会在用户的事实行为首次发生之时即生效。

    2.3 本协议下的服务指域名联盟向您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域名推广服务及相关配套服务。除另有明确规定,域名联盟所推出的新产品、新功能和新服务,均无条件的适用本协议。

    2.4 域名联盟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需要,不时修改本协议、补充协议、平台规则等。变更后的协议、补充协议、规则(下称“变更事项”),如您不同意的,您有权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日前联系域名联盟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得以采纳,域名联盟将酌情调整变更事项;如您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您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域名联盟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域名联盟服务,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2.5 本协议包括本协议正文及所有域名联盟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关于域名联盟服务的各类规则、规范、通知和公告等(以下合称“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3.1您承诺并保证:您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是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若您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且域名联盟有权注销(永久冻结)您的域名联盟账户,并向您及您的监护人索偿。

    3.2 您承诺并保证,您向域名联盟提供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有效证件号码、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均合法、有效、真实,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且保证域名联盟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您进行联系;因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相关问题,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均由您承担,且域名联盟保留取消您用户资格并终止向您提供服务的权利。同时,您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发生变更时及时更新并保证不以他人资料在域名联盟进行注册或进行其他交易。

    3.3 您承诺并保证,不会将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给他人使用。若您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域名联盟在接到公安机关受理回执后,有义务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因您的保管疏忽或黑客行为等非域名联盟原因导致的账号、密码遭非法使用或产生损失,域名联盟不承担任何责任

    3.4 您承诺并保证:您会自行承担因使用本服务及进行交易所产生的各项税赋,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同时,因接入及使用服务而产生的一切硬件、软件、服务及其它方面的费用,您承诺均由您自行承担。

    3.5 在使用域名联盟服务过程中,您承诺遵守以下约定:
    3.5.1 实施所有的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本协议约定和域名联盟各项规则和规定的要求,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您违反前述承诺,产生任何法律后果的,您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域名联盟、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3.5.2 在域名联盟推广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扰乱网上推广的正常秩序。只通过正当手段使用域名联盟的服务,产生有效的显示、点击、推广以及其他域名联盟认可的数据,不采用任何欺骗或虚假性质的行为;
    3.5.3 不对域名联盟的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域名联盟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等任何方式使用域名联盟网站、提供域名联盟服务的其他平台上展示的资料。未经域名联盟事先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从域名联盟获取的任何数据,域名联盟已公开的数据除外;
    3.5.4 不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域名联盟平台、提供域名联盟服务的其他平台的正常运作;不得采取任何导致不合理的庞大数据负载加诸域名联盟平台或提供域名联盟平台服务的其他平台网络设备的行动;

    3.5.5 未经域名联盟同意,不在域名联盟网站或利用域名联盟服务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

    3.5.6 已充分阅读并理解本协议、域名联盟关于域名推广等相关费用的规则或协议,在进行域名、店铺推广前会自行对域名的真实性、合法性做出判断。

    3.6 您享有正常言论自由权利,但您不得利用域名联盟发布以下内容的言论:
    3.6.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3.6.2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国家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3.6.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6.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3.6.5 任何包含对种族、性别、宗教、地域内容等歧视的;
    3.6.6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3.6.7 宣扬封建迷信、邪教、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3.6.8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3.6.9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3.6.10 其他违法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3.7 您承诺会正当、合理、善意地使用域名联盟提供的服务,遵守网络服务的相关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进行以下任何一种行为:
    3.7.1 运用包括但不限于程序技术手段,进行大规模、高流量、自动化的查询或连续、反复提交无效请求;
    3.7.2 发送未受邀请的邮件(垃圾邮件);
    3.7.3 其他滥用系统资源,影响系统运行速度之行为;
    3.7.4 用户ID的非法使用。

    3.8 您理解并同意:您有义务保障使用域名联盟服务的时候处于安全的网络环境下,由于网络环境安全所导致的损失,域名联盟不承担任何责任。

    3.9 您同意并接受:域名联盟可向您推荐您可能感兴趣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您发出广告和服务信息。

     

    4. 域名联盟的权利和义务
    4.1 域名联盟将对所有涉及用户商业信息和个人信息的数据资料保密,并采取相应措施对其进行保护。

    4.2 域名联盟有义务在现有技术上维护整个域名联盟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用户推广得以顺利进行。

    4.3 对用户在域名联盟平台中所遇到的与推广、展示页有关的问题及反映情况,域名联盟应协助处理并作出答复。

    4.4 您理解并同意:存在如下情形时,域名联盟有权对您名下账户暂停或终止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或对您的操作暂停或撤销(包括或不限于已完成或未完成的操作):
    4.4.1 根据本协议的约定;
    4.4.2 根据法律法规及法律文书的规定;
    4.4.3 根据有权机关的要求;
    4.4.4 您使用域名联盟服务的行为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定的;
    4.4.5 域名联盟基于单方面合理判断认为账户操作、资金进出等存在异常时;
    4.4.6 域名联盟依据自行合理判断认为可能产生风险的;
    4.4.7 您有批量注册账户、刷信用及其他舞弊等违反活动规则、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
    4.4.8 他人向您账户错误汇入资金等导致您可能存在不当得利的;
    4.4.9 您遭到他人投诉,且对方已经提供了一定证据的;
    4.4.10 您可能错误地将他人账户进行了实名制或实名认证的。

    4.5 域名联盟有权在发现用户的出现上述行为后根据自主判断采取如下之一的措施消除影响,并不负事先通知的义务:
    4.5.1 中断该用户与域名联盟系统的各项服务或单项服务的连接,并限制其访问;
    4.5.2 冻结该用户的ID账号或款项,或根据情况两者都冻结;
    4.5.3 屏蔽该用户使用的IP;
    4.5.4 其他能够消除影响的措施。

    4.6 在所适用的法律允许范围内,域名联盟不做任何明示或默认的声明,也不给予任何明示或默认的保证或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4.6.1 关于特定用途适用性、准确性和无侵权行为的任何保证或承诺;
    4.6.2 在域名交易过程或行业惯例中产生的任何保证或承诺;
    4.6.3 在使用域名联盟服务时不受任何干扰、没有错误的任何保证或承诺。

    4.7 域名联盟不对源于、基于或因本协议或使用域名联盟服务而导致的数据丢失或任何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附带的或惩罚性的损害赔偿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害赔偿,即使域名联盟已被告知此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4.8 域名联盟对用户的任何通知,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均不表示域名联盟做出在本协议陈述以外的任何担保责任。

    4.9 如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件确认用户存在违法或侵权行为,则域名联盟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处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4.10 如因用户涉嫌违法有关法律或本协议之规定,使域名联盟遭受任何损失,或受到第三方任何索赔,或受到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您应赔偿域名联盟因此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5. 服务使用、变更、中断或终止
    5.1 域名联盟为您提供的各项服务,您应正当、合理、善意地使用。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域名联盟有权不经通知而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的服务:
    5.1.1 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或与注册时信息不一致又未能提供合理证明;
    5.1.2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约定;
    5.1.3 按照法律规定或主管部门的要求;

    5.1.4 出于安全的原因或其他必要的情形。

    5.2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域名联盟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知,但由于不可预计的、临时性的调整维护或升级导致需要暂停网络服务的,域名联盟不承担任何责任。

    5.3 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网络信息或其他用户行为带来的风险,域名联盟不对任何信息的真实性、适用性、合法性承担责任,也不对因侵权行为给您造成的损害负责;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5.3.1 来自他人匿名或冒名的含有威胁、诽谤、令人反感或非法内容的信息;
    5.3.2 因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遭受他人误导、欺骗或其他导致或可能导致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损失;
    5.3.3 其他因网络信息或用户行为引起的风险。

    5.4 您理解并同意,本服务并非为某些特定目的而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核设施、军事用途、医疗设施、交通通讯等重要领域;如果因为软件或服务的原因导致上述操作失败而带来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域名联盟不承担法律责任。

    5.5 域名联盟依据本协议约定获得处理违法违规内容的权利,该权利不构成域名联盟的义务或承诺,域名联盟不能保证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进行相应处理。

     

    6. 费用与支付
    6.1 您理解并同意:域名联盟的某些服务为收费服务,域名联盟或其合作公司有权就为用户提供的服务,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6.2 您理解并同意:根据您选择的服务类型不同,相应的收费标准也不同,具体费用以您实际具体所选择的服务为准,同时应以域名联盟最终通知的收费价格为准。

    6.3 域名联盟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对收费服务的收费标准、方式进行修改和变更,域名联盟也可能会对部分免费服务开始收费;前述修改、变更或开始收费前,域名联盟在相应服务页面进行通知或公告;如果您不同意上述修改、变更或付费内容,则应停止使用该服务;如果您发生付费或使用域名联盟服务任何一项行为即表示您已经明确同意接受域名联盟的资费标准。

    6.4 使用域名联盟服务,您需理解并同意以下事项

    6.4.1 如您希望您的店铺或已发布出售的域名(如一口价、竞价、易拍易卖、珍品域名)可被推广,您可为其设置佣金比例。佣金比例以域名实际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设置后需经过系统规定的生效期(时长以页面显示为准)才能生效;

    6.4.2 佣金比例生效后,您即成为米掌柜,您的店铺和已发布出售的域名即可被推广;除域名下架或店铺推广时间结束,已生效的佣金比例不可修改或删除。但请注意,并非所有已发布出售的域名都可被推广,具体需以域名联盟公布的规则或页面显示结果为准;域名联盟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对推广的范围进行修改调整;

    6.4.3 如您希望通过推广获取佣金,可作为米客在域名联盟对店铺和域名进行推广。当买家通过推广链接进入交易页面,系统将记录买家ID,有效期为8天。有效期内,如买家通过推广链接成功购买域名,米客可获得该域名的对应佣金;如域名交易最终未成功或米客的易名账号处于冻结等异常状态,则对应推广将视为无效,不产生佣金;

    6.4.4 域名交易成功后,系统将按佣金比例从域名实际成交金额中扣除对应佣金,并计入米客账户下的未结算金额。佣金统一按月结算,每月20号可结算上个自然月的所有佣金收入;结算完成后,相应佣金可申请转出。

     

    7. 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7.1 域名联盟服务将按“现状”的状态提供。域名联盟在此明确声明对域名联盟的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域名联盟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安全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

    7.2 您理解并同意:域名联盟不能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毫无瑕疵,也无法随时预见和防范法律、技术以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病毒、木马、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第三方服务瑕疵、政府行为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服务中断、数据丢失以及其他的损失和风险。所以您也同意:即使域名联盟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但上述瑕疵是当时行业技术水平所无法避免的,其将不被视为域名联盟违约,同时,由此给您造成的数据或信息丢失等损失的,域名联盟不承担任何责任。

    7.3 您理解并同意: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域名联盟有权在无需通知您的情况下根据域名联盟开放平台的整体运营情况或相关运营规范、规则等,可以随时变更、中止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服务,域名联盟无需对您或第三方承担责任。

    7.4 您理解并同意:为了向您提供更完善的服务,域名联盟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本服务的平台或相关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升级等,如因此造成域名联盟服务在合理时间内中断或暂停的,域名联盟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7.5 您理解并同意:若由于对以下情形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受阻,给您造成损失的,域名联盟无需为此担任何责任:
    7.5.1 第三方未经批准使用用户账户或更改用户的数据;
    7.5.2 用户对域名联盟服务的误解或用户本身操作错误导致的损失;
    7.5.3 因域名联盟合理范围控制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由于信息网络正常的设备维护,信息网络连接故障,电脑、通讯及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8. 知识产权声明
    8.1 域名联盟在本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归域名联盟所有,您在使用本服务中所产生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归您或相关权利人所有。

    8.2 除另有特别声明外,域名联盟提供本服务时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域名联盟所有。

    8.3 域名联盟在本服务中所使用的“Ename”、“域名联盟”等商业标识,其著作权或商标权归域名联盟所有。

    8.4 上述及其他任何本服务包含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域名联盟、用户或相关权利人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9. 管辖及法律适用
    9.1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9.2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9.3 若您和域名联盟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10. 附则

    10.1 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10.2 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款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其余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10.3 本协议内容包括以上条款及域名联盟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协议,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您使用该服务时,已经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及各类规则,并承诺遵守中国的各类法律规定,如有违反而导致任何法律责任的发生,您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我是米客想去推广域名,怎么操作?


    从“我是米客”进入米市页面,默认进入“推域名”页面。点击“去推广”;或者选择批量推广:勾选其中几个域名,点击“批量推广”按钮(一次最多可以推广10个域名)。



          第一步:选择推广渠道;
          第二步:选择具体的平台名称(在推广渠道管理中添加,点“新增”可以跳转过去);
          第三步:选择推广样式(其他平台没有样式);

          第四步:“下一步”即可生成推广代码,自有网站和其他平台需要复制代码后手动去添加;展示页可以选择自动推送到某个展示页模板,使用该模板的域名都将自动添加或者替换推广位。




  • 如何将自己的店铺发布推广,佣金怎么算?


    1、从“我是米掌柜”进入米仓页面;
    2、点击“发店铺”进入店铺设置页面;
    3、如果米掌柜没有开通店铺,可以通过“立即去开通”去管理平台开通店铺;
    4、开通店铺之后,“发店铺”页面显示店铺的信息



           设置佣金比例和推广时间,然后保存;等待30分钟生效期,未到生效时,可以修改或删除佣金比例;30分钟后佣金比例生效,店铺将进入米市参与推广活动,米掌柜无法再修改或者删除佣金比例,直到店铺推广时间结束。

           如果此前米掌柜已经设置过域名推广,那么设置店铺推广的时候将覆盖域名推广数据。米掌柜可以在完成店铺推广设置后,去已设置列表修改域名的佣金比例,但是佣金比例不可以低于店铺的佣金比例。

           店铺推广生效之后,将以域名和店铺两种形态进入米市。如果米掌柜同时设置了域名和店铺两种推广,并且佣金不一致,那么将以买家的购买链接判断实际的佣金比例,决定佣金的多少,米掌柜需要支付给米客的佣金=域名成交金额*实际佣金比例。

           

    实际佣金比例:如果买家通过域名链接购买,则根据域名的佣金比例支付佣金;如果买家通过店铺链接购买,则根据店铺的佣金比例支付佣金。


       

       

       

  • 如何将自己的域名发布推广,佣金怎么算?


    1、从“我是米掌柜”进入米仓页面;
    2、通过条件筛选出域名;(如果不筛选,米仓默认显示卖家当前在售中的所有域名)
    3、设置佣金比例,“保存”即设置完毕;(可以批量设置,一次最多可以批量设置10个域名)
    4、设置完成后,域名进入已设置列表,等待30分钟生效期,未到生效时,可以在已设置列表修改或者删除佣金比例;30分钟后佣金比例生效,域名将进入米市参与推广活动,米掌柜无法再修改或者删除佣金比例,直到域名下架。(域名交易下架自动删除佣金比例,即不再做推广)

    5、如果此前米掌柜已经设置了店铺推广,此时域名列表将显示店铺推广状态的佣金比例和推广时间。在域名上架的30分钟内佣金比例可以修改,但佣金只能高于店铺佣金。



           如果有买家通过推广链接购买了域名,米掌柜需要支付给米客相应的佣金,佣金=域名成交金额*实际佣金比例。

           如果米掌柜同时设置了域名和店铺两种推广,并且佣金不一致,那么将以买家的购买链接判断实际的佣金比例,决定佣金的多少,米掌柜需要支付给米客的佣金=域名成交金额*实际佣金比例。

           

    实际佣金比例:如果买家通过域名链接购买,则根据域名的佣金比例支付佣金;如果买家通过店铺链接购买,则根据店铺的佣金比例支付佣金。








  • 推广期间,店铺关闭了,推广是否继续?

            店铺关闭,如果正处于推广期,推广状态变为暂停,该店铺将不在米市中展出;店铺再次开启时,如果推广结束日期还没到,店铺将继续推广状态;如果超过推广期,则状态改为过期,不再继续推广。

  • 什么是推广位?

           推广位位于展示页上,只能放置域名联盟-分销中心的推广代码,生成的推广代码,可以被自动推送到该推广位,也可以由米客复制代码后,添加到展示页推广位。

  • 帮米掌柜做推广,米客可以获得什么?

           米客去推广域名或者店铺,只要买家通过米客的推广链接成功购买了域名,米客都可以获得相应的佣金。例如:卖家设置了abcd.com这个域名的佣金比例为10%,小王去推广了这个域名,有买家通过小王的推广链接购买了abcd.com,成交金额为10万,那么小王即可获得佣金:10万*10%=1万,以此类推。

           如果买家通过小王的店铺推广链接进入店铺后,购买了店铺中的域名,那么小王所获的佣金为:域名的成交金额*店铺佣金比例。

  • 什么是推广渠道?

    推广渠道可以分为:自有网站、展示页和其他平台。

    自有网站:米客拥有自己的网站,我们可以称其为站长;站长将推广信息放在自己的网站,用户访问网站,可以看到推广信息;

    展示页:拥有域名的米客,利用易名科技的展示页功能,将域名解析到展示页,用户通过访问域名即可查看到推广信息;

    其他平台:没有网站也没有域名的米客,将推广链接发布到微博、论坛或者其他类似的网站,用户通过这些平台看到推广信息。